全国首批 山东发布医疗保障及经办服务5项地方标准出炉

 

     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,发布山东省医疗保障及经办服务5项地方标准。这是全国医疗保障领域首批地方标准。


   该5项标准是《医疗保障第1部分:标准体系》《医疗保障第2部分:术语》《医疗保障经办服务通则》《职工医疗保障经办服务规范》《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经办服务规范》。该批标准将于本月30日起实施。

  “上述标准可有效提升医保改革的系统性和协调性,发挥标准化的简化、优化、协调、统一功能作用。”省医疗保障局局长张宁波说,过去存在的医保关系转移不顺畅、零星报销医疗费等待周期长、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不能跨地区使用等问题,已经成为人民群众就医看病的难点、堵点、痛点。上述标准的制定实施,将建立统一、高效、兼容、便捷、安全的医保信息化系统,进而实现医疗保障数据互认共享,进行大数据分析应用,为医保筹资、待遇保障、支付制度、药品和耗材招标采购、基金监管等政策制定提供决策支撑;通过制定统一的药品、医用耗材编码,统筹推进药品耗材的集中带量采购,构建起药品采购、支付结算、物流配送、应急储备一体化的新机制。

  这次发布的《医疗保障经办服务通则》,确立了证明材料最少、办事流程最简、办理时限最短、服务质量最优的“四个最”和统一事项名称、统一申办材料、统一经办方式、统一经办流程、统一办理时限、统一服务标准的“六统一”总体要求;明确了服务机构和服务人员、服务对象与方式、服务内容与要求、服务监督评价与改进等7方面的通用要求,对医保经办大厅服务设施的配备,服务人员的仪容仪态、行为举止、服务用语、工作纪律等进行了规范,为各级医保部门优化经办服务提供了标准。

  针对过去反映较突出的问题,《医疗保障经办服务通则》规定了服务窗口首问负责制和容缺受理制。要求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,首问责任人应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办结,对非职责范围内的事,首问责任人应根据办事内容,引导或告知就医者到相应科室或联系相关人员,确保就医者及时办理有关事项;对基本条件具备、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,但次要条件有欠缺的,应先予受理,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材料及补正时限。

  此批标准的实施,将给就医者带来更多的便利。办事时限进一步压缩。对于公众比较关注的医保关系转移接续、转诊转院,门诊慢性病资格确认、医疗费手工报销等业务,办事时限整体压缩45.5%,即时办结事项达到50%以上;医保关系省内转移接续从国家法定时限45个工作日压缩至15个工作日;医疗费报销、生育待遇申领均从30个工作日压缩至15个工作日,从2020年4月1日起,将进一步缩减为10个工作日。办事流程进一步简化,全部经办事项办事环节整体精简16.4%。新增协议定点医药机构申办材料由原来的13种削减到7种以下。如,门诊慢性病资格确认,取消了备案集中查体、医保部门审批等环节,改由医疗机构或医保经办机构确认备案;转诊就医备案只需在转诊医院上传转诊信息,无需再到医保部门办理审核手续。申办材料进一步压减。通过大力推行共享数据、复用材料、容缺办和告知承诺等服务方式,做到申办材料应减尽减,申办材料整体精减32.3%,部分事项将实现“刷脸办”,或只凭一张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即可办理。

  省医疗保障局二级巡视员王德学介绍,今年4月,我省已经在全省920家医疗机构和497家药店实现了医保个人账户跨地区使用。上述标准实施后,我省医保个人账户跨地区使用的范围将进一步扩大。

  张宁波表示,在这次医保经办服务标准的制定过程中,医疗保障部门将着力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多元化办理方式,不断扩大网上和掌上办事范围,群众办事将更加省事、省力、省心。